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从事智能科技、电子产品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;计算机硬件开发;电脑图文设计制作;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(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)、办公用品、智能卡及系统设备、电子产品、电线电缆、通讯设备的销售;网络工程、智能化建设工程专项设计;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(除专控)(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证资质经营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