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工程项目管理;工程设计、勘察、工程咨询;工程造价咨询;水土保持报告编制;环评报告编制;酒店管理;公路工程、市政工程、水利工程、房屋拆迁工程、河道疏通工程、桥梁工程、隧道工程、建筑工程、建筑装饰工程、水电安装工程、照明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绿化园林工程、通讯工程、消防工程、暖通工程、弱电工程、智能化工程的承接与施工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