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专业承包(机电设备安装工程):维修计算机硬件、软件系统及配套零部件、网络产品、多媒体产品、电子信息产品、家电、通讯产品和通讯设备及配件、数码产品及配件、办公自动化设备、仪器仪表、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通讯系统工程的设计、安装、维修、运营维护、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;信息技术服务产品的研发;管理类及IT应用类的技术培训、技术咨询;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;家电、数码产品及配件、通讯产品及配件的批发、零售。(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;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。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