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面积的施工:28层以下,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;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;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,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铝合金、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;14层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;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。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800千牛*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、6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。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、室外装修装饰工程(建筑幕墙工程除外)的施工、园林绿化工程;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;房屋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