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漫画、动画设计与制作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各类广告;多媒体制作;电视节目制作策划服务;企业及个人形象设计;图文设计制作;手绘壁画设计;包装设计;平面设计;企业标识设计;企业形象、企业营销、市场营销、文化艺术交流、体育赛事、公关活动组织、会务活动、科技文化活动策划;艺术品、展示展览服务;舞台设计、布置;销售:电子产品、乐器、广告器材、机械设备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互联网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商务信息咨询、互联网信息咨询(不含投融资理财咨询及投融资理财服务);基础软件、应用软件技术服务; 企业管理咨询;货物及进出口;展览展示、创意、摄影、礼仪、翻译服务;广告器材租赁;文化艺术项目、房地产项目投资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。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