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矿山机械设备及零配件、高压容器、五金交电、办公用品、劳保用品、通讯设备、化工材料及制品(危化品除外)、电子产品、电器设备的销售;煤炭洗选、焦煤加工及销售;光伏系统、节能设备的综合应用、设计、技术咨询、安装及运行维护;工程地质、固体矿山、地球物理的勘察;环境工程、测绘工程、矿山避难硐室设计及施工;污水、废水生态治理及修复;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及经营;矿山工程施工;矿山设备研发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