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承接: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(1)14层及以下、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;(2)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;(3)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;承接: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(1)城市道路(不含快速路);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(2)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1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1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;直径1.5米以内污水管道;(3)生活垃圾转运站;销售:水泥、钢材、砂石(以上涉及资质的项目经营期限以资质证为准。)〓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