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、安装施工;房屋建筑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;一般工业、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(不含压力管道);非标准钢结构的制作、安装;承装(修)五级电力设施;承接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;防雷工程施工;机电消防工程维护、维修;消防设备及器材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;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;环保工程施工;通信工程施工;通风设施工程施工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