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网络技术服务;电脑图文设计;电脑动画设计;摄影服务;销售电脑软件、工艺美术品、电子产品;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知识产权服务(专利除外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文艺创作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互联网信息服务;文艺表演;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;电子出版物复制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文艺表演、音像制品制作、电子出版物制作、电子出版物复制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