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国有资产运营管理;项目管理与开发;城镇基础设施及旅游设施开发;高新项目技术开发与服务;国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招商引资管理服务;产权交易服务;酒店管理;物业管理服务;市政管理建设、公共管理建设;土地整理;广告业务;代收水费、电费、物业费和采暖费;设备、房屋、土地、车位、商铺、柜台的租赁服务;旅游景区项目开发与运营;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服务;体育赛事经营承办;体育、文化活动的租赁与策划;旅游业务、旅游咨询;清洗车辆、汽车租赁、汽车装饰服务;清洁、家政服务;电子商务、商务信息咨询;百货销售、预包装食品(含冷藏冷冻食品、不含酒类)销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