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,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:库容1000万立米、装机容量10MW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、安装、维护、检修和基础工程施工。工程内容包括:不同类型的大坝、电站厂房、引水和泄水建筑物、通航建筑物、基础工程、导截流工程、水轮发电机组、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、维护、检修;金属结构制作、安装、维护、检修;压力钢管(罐)、闸门的制作、安装、维护、检修;堤防加高加固、泵站、涵洞、隧道、施工公路、桥梁、河道疏浚、灌溉、排水的工程施工;潜水、救捞水下作业施工。电力工程施工,可承担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下各种能源的发电工程、110KV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建筑、安装、维护检修施工。建筑工程、机电安装检修工程、环保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