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环保技术推广服务;环保技术咨询服务;环保工程总承包;环保工程设计;工程造价咨询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垃圾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;水污染治理;工程环保设施施工;清洁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;环境保护监测;环保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水污染处理;大气污染治理;环保设备、给排水设备、生活垃圾处置设备、环卫设备、节能环保产品、水处理设备、环保材料、机械设备、电器设备、管道设备、仪器仪表的销售、安装及技术服务;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