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为军工、金融、国家重要仓储系统和大型水利、电力、通讯工程、机要交通系统等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单位,提供《公务用枪配备办法》规定岗位的武装守护、押运服务;为其他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二十万元以上武装押款服务,或者提供武装押运重要文物、艺术品、有价证券、金银珠宝、枪支服务,普通货运(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),各种防盗报警器材、通讯交通器材、服装销售(国家有专项审批除外),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及维修叁级(凭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核定范围经营),为本市单位、团体、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提供门卫、巡逻、守护、随身护卫、安全检查、安全技术防范、安全风险评估(以上七项凭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)、保安培训(凭保安培训许可证经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