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物业服务;家政服务;房屋维修、养护;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设计;酒店管理;防盗报警系统、安全防范电视监控系统、楼寓防盗电子对讲系统、门禁系统、巡更系统工程、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设计、安装及维修(不含土建项目);计算机软硬件维护;经济信息咨询、企业管理咨询;办公用品、体育用品、针纺织品、日用品、服装鞋帽、五金交电产品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化品)的批发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企业管理方案策划;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驾驶培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