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经营项目:制造、加工、安装、组装采矿采石设备(不含表面处理作业);一般经营项目:选煤工程总承包;洁净煤技术开发、洁净煤设备技术开发、工业自动化技术开发、工业自动化设备生产技术、环保技术开发;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工程技术;专业承包;产品设计;销售矿石洗选设备、机械电子设备、自动化设备、钢材、装饰材料、五金、交电、仪器仪表、电子产品、日用百货;电脑办公系统设计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