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工程施工、建筑装修工程施工、市政工程施工、公路工程施工、桥梁工程施工、隧道工程施工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、防水保温工程施工、环保工程施工、土石方工程施工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、管道工程施工、钢结构工程施工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、园林古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施工;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销售:建筑材料、机电设备、五金交电、金属材料、管道管件、砂石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