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软件开发及销售;计算机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;汽车租赁;道路货物运输代理;普通货运;交通运输设备研发;平面设计;计算机系统集成;计算机硬件及耗材、办公设备租赁及销售;网络技术咨询服务;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;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;智能卡销售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