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(一)在中国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,(二)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(经董事会一致同意),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(具体内容详见章程),(三)向其投资者、关联公司及其在中国所投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,(四)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,(五)设立科研开发设施从事新产品、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、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,并提供有关技术服务,(六)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、代理商以及与公司或其母公司集团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、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,(七)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。如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的需要,可在国内外采购集成配套产品。(八)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,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,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,(九)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,(十)为其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,(十一)通过佣金代理(拍卖除外)、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,以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,(十二)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,(十三)委托国内其他企业生产、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;(十四)以位于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李冰路430号以及环科路555弄1号的自有房屋租赁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