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一般项目:乐器、舞蹈、播音主持、书法、美术、声乐、瑜珈、武术、跆拳道、棋类培训(不得从事文化教育、职业技能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;不含专业艺术院校的招生招考科目));设计、制作、制作、发布:国内外广告;承办展示展览活动;会议会展服务;演出经纪(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,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);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为学校提供后勤管理服务(不得从事文化教育、职业技能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);教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销售:文化用品(书刊、音像肉制品除外)、乐器、工艺品(文物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服装、首饰 ,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,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,会议及展览服务,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,从事语言能力、艺术、体育、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