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研发、生产并销售中、大型电视,中、大型计算机,便携式计算机,台式计算机、多媒体数据处理机,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,新型电子元器件,电子白板,拼接墙,新能源,节能产品,LED灯具,太阳能照明系统,智能灯杆,多媒体网络智能机,新型游戏机,电子数码产品,智能监控设备,服务器,自动光交换网络设备、高速存储系统及智能化存储设备,网络信号分析仪及上述产品的周边商品和相关零配件,软硬体应用系统整合,并进行售后维修服务(其中,新型游戏机及其周边商品和相关组件100%出口)。研发、制造、检测、安装、维修LED显示产品,照明系统节能改造,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EMC(以上涉及前置许可的,凭许可证经营)。从事上述公司非自产产品(游戏机除外)的进出口、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(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,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商品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)。(涉及生产类经营项目为筹建),环境保护(污水治理、废气治理)设施运营,环保技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