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县政府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融资、投资,国有资产经营管理,融资租赁,抵押担保,经济信息咨询,企业托管,工程建设投资,政府投资项目代建,地产、房产开发经营,建筑工程承包,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零售,旅游项目投资及建设,土地整治项目建设,经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,农业技术开发、推广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,瓜果蔬菜、花卉苗木的培育、种植、加工与销售,农作物及农业基础设施等相关配套产业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