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:14层及以下、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;高度70米及以下构筑物;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;可承担直径1.4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150毫米及以下其他各类管道工程;50米及以下管道穿、跨越工程;1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、安装工程;市政工程、园林録化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、通信工程、装饰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体育场地浸设施工程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、环保工程、空气净化工程、道路照明工程、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;建筑机械设备租赁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