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不带储存经营:其他危险化学品:异丁烷,三氟甲烷,六氟丙烯,3-甲基-2-丁酮,乙酸溶液[含量>10%-80%](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);化工产品及原料(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)、化工生产设备、化工实验用品的批发、零售;化工产品、化工原材料、化工生产设备、化工实验用品的技术开发;货物进出口(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,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);第Ⅰ、Ⅱ类医疗器械的销售。(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