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制作、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,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(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);影视策划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文艺创作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艺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销售办公用品、日用品、服装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