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道路普通货物运输(有效期至2016年4月22日);代办火车运输计划;汽车年审年检入户过户及相关手续;汽车陪练;汽车代驾;旧车代理销售;销售:水泥及水泥制品、粉煤灰及制品、水泥生产原料、建筑材料(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;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的项目不得经营)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