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声乐演唱;乐器演奏;舞蹈表演培训、音乐培训、绘画、书法培训、围棋培训(不包含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、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);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(含演出);动漫设计、制作、代理;发布国内外广告;会务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音乐艺术文化交流(含演出);礼仪庆典服务;演绎组织策划(含演出);企业营销策划;品牌营销策划及推广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