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商业保理业务;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告;销售分户(分类)帐管理;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;(以上不得从事吸收存发放贷款、受托发放贷款活动;未经有关部门批准、不得从事同业拆借、股权投资等业务);大数据分析处理及储存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;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,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;商务信息咨询;财务信息咨询;企业信用评估技术开发;供应链管理;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;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;接受银行委托代理银行提醒应收账款的催告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