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、建设;房地产、文化园区及基础实施开发、建设;养生养老、康复疗养产业项目开发、建设;老年人服务项目开发、建设;景区旅游资源开发、建设、养护、管理;旅游规划设计;城市规划设计;风景园林设计;水利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开发、建设、管理;养龙信息咨询;健康养生咨询服务;酒店管理;物业管理;场地租赁;游乐设施、设备、房屋租赁;电影放映;会议会展活动组织、策划;室内娱乐活动的管理服务;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;保健食品销售;文化、艺术活动策划及经纪。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