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机电安装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电力工程、通信工程、公路交通工程、管道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照明工程、智能化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装修装饰工程、幕墙工程、园林古建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;计算机系统集成、软件开发;对房地产业、矿业、高科技产业、信息技术产业、旅游业、酒店业、娱乐业、运输业、农业、林业、教育业的投资;建筑工程设计、工程监理、工程检测、造价咨询、招标代理;批发及零售机械电子设备、五金交电、建筑材料(不含危险化学品);机械设备租赁;建筑劳务分包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