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投资、规划、建设、经营和管理经过国家批复的规划面积为 48.86 平方公里的 铜仁 地区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区域的相关配售电业务(供电营业区以国家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所列范围为准),包括参与投资、规划、建设和运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;从事电力购销业务及相关服务,负责电力交易和电力调度;调试、修理、检测及试验电力设备、电力物资器材;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、技术监督、技术开发、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、咨询服务、电力教育和业务培训;从事综合能源供应、用户节能及光纤通信服务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