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劳务服务;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;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、铁路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、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、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、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、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、水利水电、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、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;建筑劳务分包;建设工程项目监理、园林绿化工程;资源再利用;建筑物清洁服务;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、机场场道工程,消防工程施工;管道工程施工(不含压力管道);隧道、桥梁工程专业承包;城市轨道交通施工;钢管机械设备租赁;工程管理服务;矿山工程;环保工程;城市亮化工程;金属门窗安装工程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