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地基基础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市政道路桥梁工程、建筑智能化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建筑防水工程、环保工程、幕墙工程、金属门窗工程、城市园林绿化、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咨询、工程技术开发、工程技术服务;机械租赁;建筑材料(不含化学品)销售;物业管理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