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;可承担单价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1、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2、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1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1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;直径1.5米以内污水管道;3、生活垃圾转运站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、排水疏竣;设计、制作、发布招牌、路牌、霓虹灯广告;市政建筑工程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民用建材销售;市区中江桥、中山桥、九华山路、新横街、新芜路、芜宁路立交桥、北埂等19处停车场管理;停车服务(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);道路标线,预制构件生产,路灯、交通设施的销售、安装,园林绿化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机电安装工程(特种设备除外)、建筑工程施工,管道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,管道疏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