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基础软件技术服务、应用软件技术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、包装装潢设计、产品设计、数据处理(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);企业形象策划;通讯器材销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商务代理、商务信息咨询(除证券、金融、保险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各种广告;企业管理咨询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