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环境治理服务;城市市容、城市环境卫生、市政公共设施、城市绿化管理及咨询服务;水污染治理及咨询服务;城市综合环境清洁卫生;综合保洁租赁服务的运营规划及经济效益分析;室内空气检测与治理服务;家政服务及咨询服务;建筑弃土处理、二次回收及加工;建筑垃圾、弃土、渣土场管理服务;建筑垃圾、弃土、渣土运输;土石方工程;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;城市弃土场建设及回收利用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