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)(凭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);游戏产品运营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(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);互联网游戏出版、手机游戏出版业务(凭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);电视剧、广播剧、综艺、专题、专栏、动画片的节目制作、节目版权交易、代理(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);计算机软件的开发、销售、技术服务;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、服装、日用品、文化用品(不含图书、报刊、音像、电子出版物)、工艺品及收藏品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;(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