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环保科技技术开发;销售:橡胶及塑料制品、环保设备及材料、污水处理设备、环保设备、仪器仪表、电子产品、五金交电、计算机及配件、金属材料、化工产品(危险品、易燃易爆品除外)、消防设备、劳保用品;环保节能产品技术研发;环保工程的设计及施工;环保可行性报告、项目建议书、项目申请报告编制;消防、环保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