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房地产开发经营,物业管理(以上需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);房地产经纪、代理;建筑装饰装修(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);自有房屋出租;会所管理;会所场地出租;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;中、西餐制售(含沙拉、凉拌菜、点心制售、不含其他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)(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1日);面向社会开放的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和综合体育娱乐场所的管理(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。 (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^