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视剧制作(以上经营范围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,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);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文艺演出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演出经纪服务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设计;企业管理咨询(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从事吸收公众存款、发放贷款以及证券、期货等金融业务);企业营销策划;动漫设计;摄影摄像服务;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;视频制作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电脑平面设计、制作;展览展示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广告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★★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