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净化设备、实验室设备、气体管路设备、自动化控制设备、净化产品、彩钢夹芯板、制冷设备研发、生产、销售;净化工程、实验室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机电安装工程、室内外装饰工程承接施工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);研发、销售:防火材料、精密五金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