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劳务分包(不含劳务派遣);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电力工程;绿化环境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、建筑防水工程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、建筑智能化工程、消防工程;边坡支护工程;土石方开挖工程;房屋拆除工程;模板脚手架工程;金属栏杆、钢结构工程;体育场地实施工程;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;铝合金施工;通讯电缆施工;土地开发整理;土地规划设计;室内外装潢及设计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