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;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;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;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;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;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;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;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;土地开发、整治、复垦、公路养护、沥青混凝土及辅助材料的加工、生产、销售;地质灾害工程治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