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计算机软硬件、数控设备、模具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;计算机系统集成、设计、综合布线;建筑智能化设计、施工、技术服务;室内装饰装潢;销售:办公自动化设备、数控设备、机床刀具、五金、金属材料、仪器仪表、化工产品(除专项);安全技防产品销售;安全技防系统设计、施工、维护;机械设备制造(限分支机构经营);音响设备设计、安装。 (以下空白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