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丙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;各类室内、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、安装与施工;水、电、风、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设备的设计与安装;市政园林、绿化景观的设计与施工;土木、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设计与咨询;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咨询;工程技术开发;工程监理服务的咨询;非标准化钢结构件的制作与安装;装饰环境的检测与净化;建筑材料的销售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