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一般项目: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娱乐性展览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制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动漫游戏开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电子产品销售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演出经纪;互联网信息服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;电子出版物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