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黔南州内重点水利工程、地方配电网、中小水电电源工程的投资与管理;水利和地方电力资产的经营管理、重组和转让的管理及服务;参与城镇水务项目投资与管理;水利相关水土资源综合利用;水利水电行业相关设计、咨询服务;机电产品、建筑材料、工程机械、公务装备及设备的购销及出租;涉水项目投融资及政府批准的投融资项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