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络服务;信息化系统的经营、技术服务;承接电力系统通信工程;自动化工程;信息化工程的建设(规划、勘测、设计、施工、安装调试、修造、监理、工程承包);其它与信息通信业务相关的产业投资;系统集成、软件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设备托管、代理销售、通信电路和沟管杆路出租;信息服务业务(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、互联网信息服务)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