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工程劳务分包;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、环保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电力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机电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公路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、消防工程、桥梁工程、隧道工程、古建筑工程、模板脚手架工程、房屋修缮及改造工程的施工;通迅工程、铁路接触网工程、铁路电力工程、地铁工程、给排水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水暖电安装工程施工;工程设计及造价咨询;建筑材料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