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计算机软件、电子技术开发与销售;停车场内交通管理系统设备及机电产品的组装、销售、安装及维护;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计、施工、维修及销售;交通设施与工业地坪销售及施工;销售:电子产品,网络通讯设备,灯具及灯饰品,办公设备,二、三类机电产品及设备,橡胶及反光材料,安全技术防范产品,普通化工产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