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以自有资金对文化旅游项目投资【限以自有合法资金(资产)对外投资,不得从事股权投资、债权投资、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,不得从事吸收存款、集资收款、受托贷款、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】;景区旅游资源开发;房地产开发;市政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室内外装修工程施工;工程管理服务;酒店管理及运营管理;游乐园服务;园林绿化服务;物业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、企业形象策划、创意文化咨询;车船票务代理;住宿、中餐(含凉菜、不含裱花蛋糕、生食海产品)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